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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DAPA资格须备文件

2015-01-30 22:40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220
●身分证明,政府核发附照片识别的护照、出生证明、附有照片或指纹的原国家的任何国民身份证明文件;●能证明申请者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留子女的父母,如子女出生证明或绿卡;●从2010年1月1日起持续居住在美国,且本人于2014年11月20日当天

●身分证明,政府核发附照片识别的护照、出生证明、附有照片或指纹的原国家的任何国民身份证明文件;●能证明申请者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留子女的父母,如子女出生证明或绿卡;●从2010年1月1日起持续居住在美国,且本人于2014年11月20日当天在美国的证明,如工作纪录(薪资单、W-2表格、国税局(IRS)税单、申报州税的州验证、雇主信函等),租金收据、租赁合约、公用事业账单(瓦斯、电、电视)、电话账单、银行月结单、或显示收到服务日期的其他公司信函,医疗机构民称或医师姓名、及治疗或住院日期的申请者或子女治疗有关的医疗纪录,申请者或子女在美国就读学校名称和就读日期学校纪录及成绩单(出勤纪录、报告卡、奖励、文凭、同等学历证书GED等),关于居住及证明申请者姓名的教诲、工会和其他组织的签名信函,其他杂项文件如疫苗接种记录、电匯、义务兵役卡等;●若有刑事判决,申请者需取得每一件逮捕案的原始处分证明,上面会显示逮捕日期、被指控罪名、判决罪名、判决日期和收到判决书的日期;五,最近30日内拍摄的两张护照相片;●申请费用465元,收款人是「国土安全部」的支票或匯票。(资料来源:法律援助处,整理:记者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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