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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恶房客耍赖 可多收押金

2012-08-23 00:43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198
福州籍张小姐遭外裔房客赖租,所幸在房屋法庭帮助下让恶房客搬离,但张小姐仍希望能追回房客所欠租金,20日在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

说起和房客「抗争」的经历,张小姐直感嘆「头髮都白了很多,想起来就头疼」,她说恶房客虽已搬离,但「在拿到法庭

福州籍张小姐遭外裔房客赖租,所幸在房屋法庭帮助下让恶房客搬离,但张小姐仍希望能追回房客所欠租金,20日在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

说起和房客「抗争」的经历,张小姐直感嘆「头髮都白了很多,想起来就头疼」,她说恶房客虽已搬离,但「在拿到法庭判决前,还不能换出租房的钥匙」。律师戴禺也表示,在拿到法院正式判决书后,才真正算是尘埃落定,否则房客回来不得其门而入反而还可告屋主违反契约。

对于追回欠租,戴禺表示雇用律师又是一笔钱,而且即使法院判其胜诉,欠款到底追不追得回来也还是个未知数,建议张小姐下次收取至少三个月的押金,再碰上这种房客的时候才不致血本无归,「在纽约,除非租金管制公寓,不然押金是没有上限的。只要房客同意,收取五、六个月的押金虽未耳闻,但也不是不行」。

戴禺最后建议房东在寻找房客时,务必要求房客提供身分证件与上一位房东的联络电话或推荐信(reference letter),为避免房客提供假的信用资料,应亲自向信用公司查询,并亲自面试房客,不应过度依赖仲介,纵使仲介有租屋经验,但寻找到的租户不一定符合房东条件,此外也建议房东在面试时要询问对方工作内容与情形,对租户有所了解,以此作为判断基准,以免遇上「租霸」,浪费时间与精力,还可能招惹不必要的风险。

戴禺还建议华人房东若碰上5000元以下的租金纠纷,可向纽约市小额法庭求助;如果碰上与房契租赁有关的纠纷时则应向纽约民事法庭的房屋法庭(Housing Court)提告,「依照经验,这类案件法官很快就会做出判决,要求抵赖房租的房客在期限内强制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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