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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佳律师动议 检盼法官否决

2012-08-23 00:44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155
针对涉人头捐款案的被告侯佳和潘心武的代表律师本月初提出动议,要求代表政府的检方为明年庭审准备提供更多讯息(Bill of Particulars),检方近日回应,认为辩方所提出的要求已逾越该动议本身职能,希望法官苏利文(Richard Su

针对涉人头捐款案的被告侯佳和潘心武的代表律师本月初提出动议,要求代表政府的检方为明年庭审准备提供更多讯息(Bill of Particulars),检方近日回应,认为辩方所提出的要求已逾越该动议本身职能,希望法官苏利文(Richard Sullivan)给予否决,并在回应中多次强调调查还在继续,庭审还有六个月时间,时机并不成熟。

针对侯佳和潘心武律师都要求检方提供所称的「没有被刘醇逸竞选办公室呈报的中间人名单」,检方在回应中表示不会透露姓名,但指出在早前的侦结书中曾提到去年5月和7月筹款活动的中间人1、中间人4和中间人5,预期在明年开审时可以证明侯佳至少知道其中一位没有被呈报。

就双方律师都要求提供的所谓人头捐款人名单,检方认为对侯佳和潘心武的指控只需证明两人有达成非法协议来秘密利用人头筹款即可,政府并不需要提供真正的捐款人来证明。检方并指出去年8月17日由潘心武组织,潘和侯都出席的筹款活动中,所有捐款人都是人头捐款人;同时指出去年5月9日和7月的筹款活动中,也涉及多个人头捐款人,预期在庭审中出示证据。而就双方都要求的已知未起诉串谋人名单,检方则表示提供这部分资料为时过早。

而就侯佳律师要求检方出示所说的侯佳没能提供给大陪审团调查的资料,以及具体指出在1166份影音资料中有哪些将用于听审,检方反驳侯没能提供的资料都是本人的文件和电邮,并指出离开审还有六个月时间,辩方应该有时间完成审阅。

在检方提供的反驳文件中,还附带去年12月15日法院发传票给刘醇逸竞选团队三位成员需提供资料,其中不仅包括被告、刘醇逸前竞选财务主任侯佳,同时还包括刘醇逸2013年竞选义工冯菁云和2009年竞选财务主任卢美华。

辩方将就该动议于本月22日给出回覆意见,苏利文将于9月14日出庭时讨论该动议;而对侯佳律师将于9月10日前需提出的另一动议,鑑于该案涉及资料繁多,苏利文近日同意辩方提出的新动议和回覆意见可超过一般规定的25页和10页要求,宽限至35页和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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