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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女涉纵火案结辩 明裁决

2015-01-21 22:40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101
华裔女子魏燕华涉嫌在8大道小商铺盗窃并纵火一案经过两周审理,20日进入检辩双方结案陈词,今(21)日将由15名陪审员整理和评估证据,预计将于明(22)日作出是否有罪的裁决。检方表示,根据在纵火案现场找到的监控录像以及四名证人指认,视频中嫌犯

华裔女子魏燕华涉嫌在8大道小商铺盗窃并纵火一案经过两周审理,20日进入检辩双方结案陈词,今(21)日将由15名陪审员整理和评估证据,预计将于明(22)日作出是否有罪的裁决。检方表示,根据在纵火案现场找到的监控录像以及四名证人指认,视频中嫌犯正是魏燕华。其中两名证人为被烧手机店老闆夫妇,与魏燕华相识超过20年。手机店被烧前一日,魏燕华涉嫌从老闆娘手中盗走700元现金,次日返回店内,企图毁灭视频证据,在从一个设有密码锁的抽屉中偷走手机后纵火烧铺,使整个商城焚毁。在还原的视频中,嫌犯带着帽子与墨镜,但是因相识多年,手机店老闆完全能够辨认出视频中的嫌犯正是魏燕华。魏燕华也是为数不多知道被盗抽屉密码的人之一。被告律师罗佰能表示,视频中的嫌疑人「全副武装」难以辨认,他在法庭上放出嫌犯背影视频截图,指出其帽子下方的髮际线像是男子髮际线,不像长髮女子髮际线;且视频中嫌犯穿着黑色人字拖,店内另一名男性店员在案发前也穿着黑色人字拖,髮际线也与视频中嫌犯髮际线很像,因此很难辨认嫌犯是魏燕华。另一方面,在视频中,嫌犯逃走时脚上被火点燃,穿着人字拖难免会烧伤皮肤,但是魏燕华在案发当日被捕时脚上无任何伤口。他认为魏燕华并非视频中嫌犯,希望能撤销对魏燕华的控罪。布碌崙8大道5818号华人商场纵火案发生于2012年7月3日,案发后不到24小时,魏燕华便被捕,保释金一度高达100万元。进入法庭程序一年多来一波三折,不仅保释金被大幅降至2万5000元,更被检方撤销疏忽危及他人(Reckless Endangement)指控,但仍保留二级纵火重罪、三级偷窃重罪等十项罪名。随后因为布碌崙检方人事调动,被烧毁的视频资料迟未修復,直至近期才得以正式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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