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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藏陷阱 好心借钱变放高利贷

2015-01-21 22:40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118
好心借钱给陌生人,却可能因借据暗藏陷阱而无法向借款人讨债。受害的李先生19日出示借据显示,一位华妇向其借款8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还8000元作为答谢。数月过去,李先生连800元都未讨回,原因为借据显示他有放高利贷嫌疑,失去法律效力,讨债无

好心借钱给陌生人,却可能因借据暗藏陷阱而无法向借款人讨债。受害的李先生19日出示借据显示,一位华妇向其借款8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还8000元作为答谢。数月过去,李先生连800元都未讨回,原因为借据显示他有放高利贷嫌疑,失去法律效力,讨债无望。「几个月前我在街口见到一个老太太,说赶着去买保险,但缺5000元,求我借给她。我看她很可怜,就借了800元。」李先生说,「她主动留下电话号码、护照号码,并写了欠条」。借据上写明该华妇向李先生借款800元,并保证于一个月内归还8000元。对此他解释,归还8000元是该华妇执意要加上的,说是他帮了大忙,以示感谢。但几个月过去,李先生多次打电话催债,对方却表示连800元都无法偿还,无奈之下想以此借据将其告上法庭。戴禺律师表示,此借据不能向该华妇追讨欠款,更可能让李先生背上放高利贷的黑锅。「纽约高利贷法律规定,放贷者年利率不可超过16%,如果年利率超过25%则构成刑事犯罪。」戴禺说,「无论由哪方提出,此借据显示借款人须在一个月内归还十倍借款,已经违反了纽约州的高利贷法律规定,所以没有法律效力」。戴禺同时提醒民众,借钱给人要特别小心,撰写借据更要反復斟酌,咨询专业人士,千万不可一时贪心,任由借款人写下承诺归还高额利息的借据,否则连借出的钱都无法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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