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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初夜」 献给她爹

2015-01-22 22:40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158
「纽约杂志 (New York Magazine)」访问了一对不愿透露姓名的情侣,掀起涛天争议。他们要求匿名的理由,大家都会理解。一个18岁女孩爱上了一个年纪比她大18岁的男士。他们住在纽约上州,打算结婚。问题是,男士是女孩的亲生父亲,他们

「纽约杂志 (New York Magazine)」访问了一对不愿透露姓名的情侣,掀起涛天争议。他们要求匿名的理由,大家都会理解。一个18岁女孩爱上了一个年纪比她大18岁的男士。他们住在纽约上州,打算结婚。问题是,男士是女孩的亲生父亲,他们分离12年后,一年前才相聚,是女孩的父亲用电邮联络她的生母,要求见见女孩。世界日报在17日以显着地位报导了这条新闻。「纽约杂志」问了女孩人人都感到好奇的问题: 你明白你们在做什么吗?你把你的初夜给了你父亲 (lost your virginity to your father),还说你俩之间爱的火花飞溅。「纽约杂志」以立场前进着称,这篇报导洋洋洒洒长达10 页,基本是这名女孩接受访问,提的问题非常赤裸裸,女孩都大方回答。包括她在「认识」她父亲之前的性爱历史(中学时曾跟女同学有亲密经验),是否对她父亲坦白她还是处女 (「我告诉他我要他做我的第一个」),是否受到强迫(「绝对没有。他要确定是我要做的」)。女孩说,她不明白,为何有人因为她过得快乐而批判她,为何有人因为她在谈恋爱而批判她。她与她父亲是两个成人,互相拉拔对方走出黑暗,人们就是无明明白(他们的情况)。女孩不能怪人们不瞭解她与她父亲的特殊状况。人们也不能怪女孩不瞭解人们的不瞭解。在传统婚姻被重新定义之后,一切的「结合」都没有顾忌了。爱情超越一切,世界上已有太多的仇恨,为何不拥抱爱情?为何只限于两人相爱,为何不准三人相爱?为何止步于男男、女女,为何不能够男女男或女男女?因此,在现有对婚姻定义宽松的环境下,纽约州这名女孩要与生父结婚,其实是迟早会发生的事。英国每日邮报(1月6日)不是报导了一名快乐的女士 (48岁)庆祝结婚10周年,「老公」是她的两只宠物猫?人们瞭解与否,她不在乎。纽约州这名女孩说,与生父结婚后,要搬到新泽西州,因为乱伦 (incest)关系在当地并不违法。的确是,新州在1979年起,认可成年人亲属之间的性爱关系为合法。但是,新州法律禁止与自己有血亲的亲人结婚 (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堂表兄弟姊妹、叔伯姨婶),因此,这名18岁少女与她亲爹的婚姻,不会被新州承认。她对「纽约杂志」说了,她不在乎婚姻是否合法,只想与生父以夫妻方式生活在一起。新州州议员似乎都看到了「纽约杂志」这篇报导。他们21日提出要禁止成年人乱伦 (adult incest)法案的意见。违者属三级重罪,处三至五年徒刑,罚款最高1万5000元。可能是感觉山雨欲来,新州众议会在去年就以76票全票通过了禁止兽交 (bestiality),法案待正待新州参议会委员会投票。(网址:www.worldjournal.com/bigapple;联络电邮:juniemuller@worldjourn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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