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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作舟:华埠保护案 会投弃权票

2015-01-23 22:40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170
陈作舟表示,亲身经历的古蹟保护案,让他深知保护历史与现实利益之间取得妥协和平衡的重要性,偏执一方不仅不利对历史的真正保护,也不利历史结合现实的可持续发展。陈作舟指出,曼哈坦华埠作为历史最悠久的唐人街之一,最吸引人的是其历史,但一些华埠楼宇被

陈作舟表示,亲身经历的古蹟保护案,让他深知保护历史与现实利益之间取得妥协和平衡的重要性,偏执一方不仅不利对历史的真正保护,也不利历史结合现实的可持续发展。陈作舟指出,曼哈坦华埠作为历史最悠久的唐人街之一,最吸引人的是其历史,但一些华埠楼宇被强制列为「地标古蹟」,让业主面临维护、发展困难。陈作舟表示,上任后若遇华埠范畴的古蹟保护案,会投下弃权票。从1977年到1990年,陈作舟在皇后区第七社区委员会任地标和土地使用委员会主席,这段时间内经历的「法拉盛市政厅」和「凯斯剧院」两次业主同社区、政府间的博弈,让他上了重要的两堂课。「古蹟建筑的业主,和保护古蹟的社区与政府,若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才是真理的一方,只会双输。」陈作舟指出,业主、开发商想改建,想让物业保值乃至升值,而古蹟保护者则想让历史「原封不动」地保留,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保护古蹟不是将其列为「地标建筑」就完事,而是其业主要投入很多钱来进行保护和维护,「政府不投资,又不让其适度开发盈利,哪来的钱作保护?」陈作舟推崇建筑大师贝聿铭的建筑哲学:「我们不是来做革命(revolution),而是要作改善(evolution)。」陈作舟认为,古蹟保护的首要考量,应是能否提高其价值。他指出,「法拉盛市政厅」是个成功的例子,当年虽列为地标古蹟,但其业主疏于维护,破败不堪;后来经社委会及区政府同业主交涉,皇后区政府投入1200万元收回并改造,如今不仅很好地保持历史风貌,而且物尽其用,成为法拉盛的「地标」。陈作舟能理解华埠不少业主对物业被列入「地标古蹟」的叫苦连天与激烈反对。被列入地标古蹟后,建筑物便不能改造建设,而且因要维持其「历史原貌」,维护费高昂,这些开销都要业主自己承担;而老旧的物业不能改建,也让这些楼宇内的年长居民生活不便。「华埠最重要的是华人。若华人都往外迁,华人的下一代都不愿回到华埠,哪怕建筑保存得再好,也只剩一个空壳。」陈作舟认为,华埠的古蹟保护,应先弄清「哪些是值得保护的历史,是让华埠称之为『华埠』的精髓所在」;最重要的是如何改造华埠,让其为年轻一代华人提供更多机会,使其愿意回归华埠,延续和传承华埠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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