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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车位 成有心人摇钱树

2013-11-12 22:42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166
圣盖博华人社区华裔商家被残障人士和「有心」律师以「无残疾人设施」或「残疾人设施不符政府规定」被告上法庭层出不穷,近日圣盖博谷多个城市华裔商家持续收到律师信,要求以数千元「摆平」因商家不够完善的残疾人设施而可能面临的司法诉讼。被人「抓到小辫」

圣盖博华人社区华裔商家被残障人士和「有心」律师以「无残疾人设施」或「残疾人设施不符政府规定」被告上法庭层出不穷,近日圣盖博谷多个城市华裔商家持续收到律师信,要求以数千元「摆平」因商家不够完善的残疾人设施而可能面临的司法诉讼。被人「抓到小辫」,不少商家不知所措。

从90年代中期开始就在罗斯密拥有商用物业的华裔保险业者史振发日前接到来自洛杉矶法院应庭通知,原因是洛杉矶地区一所律师楼「代表残障人士」状告其位于刁玛大道与Emerson路附近物业的残障人士停车位不合加州政府最新法规,「造成相关残障人士出入不便及精神损失」。原告律师同时提出2500元的和解条件,「如数交钱,一切可以摆平」。

「我在罗斯密的商业物业已将近20年,残障人车位当初按政府规定画线,从来没有人、包括地方、加州或联邦政府人员提出质疑」,兼任越柬寮华人政治联盟负责人的史振发表示,他物业的12个车位如今被残障人律师当成「箭靶」,相当吃惊。

无独有偶,圣盖博谷多个华裔聚居城市的部分商家,近期也纷纷传出「接到残障人士律师要钱信」。在天普大道与山谷大道附近有十个车位商用业务的李先生表示,近日也收到出自同一律师楼的律师信,要求庭外和解的数目同为2500元,理由同样是车位不合规章造成残障人士精神损失。

华裔商家目前被告的原因大同小异,其中最多人被告的理由,是商家残疾人停车位未符加州最新规定。加州传统的残疾人车位只要求在驾驶座一侧提供五呎空地,以便残疾人上下。而最新的加州法规,则要求残疾车位应能方便残疾人轮椅进出,即须在乘客座侧应留出96吋即八呎位置,以方便残疾人轮椅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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