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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设施成箭靶 华商变羔羊

2013-11-12 22:42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155
南加州华人社区20世纪40、50年代从华埠开始发展,70、80年代小台北蒙特利公园市成为华人中心,近20年继续向东扩展至圣盖博、罗斯密、圣玛利诺、亚凯迪亚等,近年继续向东扩展至哈冈、罗兰冈、核桃市、钻石吧、奇诺冈和河滨县,华人拥有的商业物业

南加州华人社区20世纪40、50年代从华埠开始发展,70、80年代小台北蒙特利公园市成为华人中心,近20年继续向东扩展至圣盖博、罗斯密、圣玛利诺、亚凯迪亚等,近年继续向东扩展至哈冈、罗兰冈、核桃市、钻石吧、奇诺冈和河滨县,华人拥有的商业物业比例也随着移民人口扩张而上升,其中不少华人商业物业在80、90年代买下,20、30年中,加州建筑法规和残障人士保护法规也愈来愈多,愈来愈严。

不少华裔商家表示,他们的物业从80年代和90年代开始运作,按照当时加州法规,商家需要给残障人士等同于正常人的服务,包括残障人停车位置和相应的服务,他们所知的是必须提供残疾人停车方便,要求必须在商业建筑的最佳地区设置残障人车位,即在正常的停车位驾驶人侧加宽五呎便道,以方便残疾人上下车。

行家找碴 教堂也被告

「不过近年加州残障人相关法规,绝不这么简单」,资深华裔结构建筑师黎登强表示,目前加州政府有关残障人士权益指南,多达470页,「很多残障人士和相关律师非常清楚各项条例」,除商业物业之外,餐馆、酒店、甚至教堂,近年均传出被告案例,主因均与业主未能及时了解法规有关。

洛杉矶残障法律师Jackson Lewis表示,加州残疾人口占全美的12%,而加州与残疾人相关法律纠纷却高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加州残障人士和相关律师的『厉害』,可见一斑」。

根据2012年9月19日布朗州长签署、目前实施的加州最新残障人停车权益法令,代表残障人士的律师不能以残障人士权益受到损害直接要求商家给钱(Demand for money)。该法规定律师仍然可代表残障人向商家提出警告,但信件不能携带任何要求商家「给钱摆平」的内容,相关律师给商家写信时必须同时将原件复印件送给加州律师委员会(CA State Bar),以确保律师信符合法律要求。

律师信同时必须呈递加州方便残障人出入委员会(CA Commission on Disability Access),该委员会需公布提出告诉的律师及律师楼名单。

如果商家所在物业建筑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建成,或持有「加州特别认证书(certified access specialist)」的商业物业,如果残障人士提告,可有60天整改期,且被告赔偿可从4000元降到1000元;

25人以下小商家且无「特别认证书」,如果残障人士提出告诉索赔,可以有30天的整改时间,赔偿可从4000元减至2000元。

为防止有心人士改变花样重复投诉商家,法庭同时设立专门的监控系统,确保商家的赔偿不超过4000元。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熟悉相关残疾人索赔事务的律师表示,一些「有心的原告律师」最常使用的一种办法就是在商家下班时间以书面传真的方式知会商家,商家稍不注意,就会被对方抓住「知而不改」的把柄,告上法庭「顺理成章」。

华人商家屡成砧板鱼肉

近年成功代表圣盖博谷数百家华资餐馆反击以「残疾人设备不符规定」趁机敲诈商家的「诈钱律师」、最终导致多位「诈钱律师」被吊销执照的华裔律师蔡玟慧表示,通常政府没有责任将新规以正式文字的形式逐一通知商家实施细节,这对许多平时忙于生计或英语还有障碍的新移民商家来说,尤其为难,也成为不良律师「趁火打劫」的灰色地带。

收到律师「要钱信」的华裔商家,不少人表示,自己的物业残疾人车位设施确实没有达到政府新规,一旦上法庭,最终可能被罚款2000元,加上律师费,可能远远超出律师「开价」的2500元,所以明知不该,还是有不少商家私下无奈决定「给他算了」。

「有心律师」专挑灰色地带

「交钱消灾」的不仅是华裔新移民,近年也曾有不良律师在南加州墨西哥新移民社区,以一些偏远地区的工厂生产区域没有按照加州法律以黄色标牌警告民众「当地空气可能存在问题伤害人体」,结果被有心律师威胁告官要钱,开始部分商家交钱消灾,没想到「要钱信」周而復始。最终导致墨裔社区商家忍无可忍,最终联合起来将不良律师告上法庭。

律师蔡玟慧表示,与多年前一份状纸将数百成千家商家集体告上法庭不同,近年一些不良律师向商家诈钱手段更加狡猾,他们会分别对商家提出独立告诉,先向法院提出告诉,然后写信给商家提出和解条件,「一硬一软」,不少商家被「各个击破」。

「许多商家一辈子没有进过法院,许多华裔新移民更是相信奉公守法,自然安身立命」,蔡玟慧表示,新移民商家害怕官司和法院,不良律师抓住的正是这一点。

不久前蒙地贝娄一家拥有150套客房的华资旅馆被一名残障人告庭索赔,理由是他在该旅馆没有能够像正常人一样享受到游泳设施。残障人士同时状告该酒店没有专门残疾人客房、残疾人停车位斜度过高、电梯无残障人士配套实施等,结果商家不但赔偿过万元、律师费数千元,整改的费用,更是高达数万元。

知情人士表示,「当时该名残疾人到该旅馆住了两天,到处走看」,之后不久,华人业主就接到律师信。

不久前一位华人在巴沙迪那老城买下一处商业物业,也因骨董大门不够宽敞险些被残障人士律师告上法庭。最后业主得高人指点,发现侧门足以进出残疾人轮椅,而且原始建筑修有残疾人轮椅通道,最终避免官司。

不久前阿罕布拉一家华人餐馆的洗手间厕纸盒挂得太高,也被残疾人以「够不到」,两度告上法庭,险些吃上官司。

商家互助,知己知彼

蔡玟慧律师表示,近年一些不良律师专盯少数族裔新移民社区,一些人甚至採取「驾车检查(drive by inspection )」的方式,专门抓新移民社区商家漏子,比如一些商家的停车场破旧,停车场划线不清,没有残疾人车位标志,或标识不清,「有心人」不用下车,只要在网上查到业主资料,律师信就来了。一些不良律师甚至照抄别人案例,到处寻找商家漏洞,乘机大捞一把。

最近先后帮助华人酒店、餐馆和教堂重改残障人停车位的结构工程师黎登强表示,华人商家预防被别人「趁火打劫」,最重要的是了解法规。比如目前最新的加州残障人停车场法规,要求一至25个车位需要至少一个残障人停车位,26至50个车位残障人停车位至少两个;100个停车位需四个残障车位,300停车位需七个残障车位,500个以上停车位的,残障人停车位需占2%或以上。

另外,小型商场如是八个停车位以下的停车场,至少有一个残障人士停车位可停放残障人士Van,即需在乘客座侧留出八呎空地方便轮椅上下,八车位以上的,需要两个或以上残障人Van车位。

法界人士表示,政府法律维护残疾人平等权益的初衷良好,但是否太超过而导致商家利益受到不公待遇,立法人士极少触碰。法界人士解释,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残障人士相关法律与州法密切挂钩,而州法与公民权和人权、种族问题均属敏感议题,多年来立法人士多採取「能不碰就不碰」方式,大家都不想被背上「不关心残疾人」的帽子。

事实上,担心违犯残障人权益法,一些大型商家近年纷纷主动申请加州特别认证书(certified access specialist),提前主动要求官方认证保护自己。但许多中小商家面临的困境是,如果未能如愿通过检查,不但白花钱,还可能「不打自招」,被有关部门「盯上」要求整改。许多商家,干脆得过且过。

专家认为,依靠行业协会、工会、互助会传达信息,互通有无,或许是华裔新移民商家「守望相助」、防止被不良人士趁机敲诈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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