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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排碳交易非加税 法院放行

2013-11-16 22:42    发布者:游客    评论:0    浏览:161
加州在2006年通过领先全国的AB32反暖法案,但经过六年,法案规定的重要减少排碳措施──排碳交易(cap and trade),因为诉讼而未能实施;加州一个法院14日裁定,排碳交易没有违反加州法律,加州可进行交易。环保团体将这项裁决视为加

加州在2006年通过领先全国的AB32反暖法案,但经过六年,法案规定的重要减少排碳措施──排碳交易(cap and trade),因为诉讼而未能实施;加州一个法院14日裁定,排碳交易没有违反加州法律,加州可进行交易。环保团体将这项裁决视为加州反暖的重大胜利。

由州政府推行的排碳交易,主要是针对排碳的行业,包括炼油厂、工厂和工业,为每家公司订出排碳的上限(cap),然后排碳量逐年减少,逼使这些公司减少排碳量。

州政府为排碳量发出许可证(permits),让需要排放量的公司在交易市场中购买,而购入了许可证的公司,也可将许可证卖给其他公司。

州政府原定于去年展开拍卖排碳许可证,但在拍卖前一天,加州商会提讼控告州政府,指州政府没有出售排碳许可证的权力,诉讼又指,购买许可证的费用,等同于加税,而州议会在通过AB32法案时,只以一般的过半数的数票通过,但州法规定加州案必需三分二大多数票才能通过,因此AB32不能成立。

不过,沙加缅度县高等法官费罗莱(Timonthy Frawley)14日裁定,负责推行排碳交易的州资源管理局有权出售排碳许可证,而许可证的费用是监管费用,不是加税。

环保团体对裁决表示欢迎,并说是加州反暖重大胜利。另方面,提讼者则表示将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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